我当社会维稳员的日子

2016-05-01 王五四 王五四

 最近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帮政府维稳,安抚我一个被强征土地的高中同学,他是一个性格很纯良的人,但性子又有点急,土地被强征,职能部门传得一脚好球,眼瞅着申诉无门,我的同学就想用自己的方式解决,而我只能一个劲儿安抚。我明白他的内心感受,在这件事情里,他争得还是一口气,他觉得作为农民,他受到了深深的屈辱,这屈辱来自于强征土地的企业,来自于当地的职能部门,他们把他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把他内心仅有的那点尊严消耗殆尽,而他,要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换回那点尊严,这事就这么简单,他想的也很简单,在我看来,这就是这片土地上经常发生的事,经常到我们都习以为常了。
我知道,大部分失地农民遇到这种事基本没有解决方法,社会没有给他们预留解决通道,他们并不信任政府,并不相信法律能够真正解决什么问题,他们只知道“我没做错什么是他们错了,就一定要讨个说法”,他们更信任媒体他们也只能信任媒体,但是我了解媒体,我跟他说,这事对你来说是天大的事,但对于媒体而言没有报道价值,不是他们不愿意帮你,而是这种每天都发生的事,没有人愿意看,没有新闻报道的“价值”,强征土地在现在已经是一件很小的事了,这种小事因为常见,哪怕这个过程有命案发生也未必能引起社会关注,因为死,在这里也是一件很小的事了,这种小,也是因为常见,你有新颖的死法吗?你有更惨烈的死法吗?没有就没人关注,最后这两个问句是我很不愿意说出来的,但某种程度上,它是事实。我想跟我同学说算了,但我说不出口,我知道换成我我也无法释怀,我能做的只是尽量去帮他,劝他冷静,但我清楚,当我感受到巨大的屈辱时,冷静是什么东西?生命和生命的尊严哪个更重要?对于他这样性格的人来讲,当然是后者,没有了尊严,生命还能叫生命吗? 
不多说了,请政府放心,接下来的日子,我依然会尽量安抚他,维稳他,直到他内心充满正能量。每次后台都有很多留言,问我有没有备选号,问我失联后如何找到我,我也真是毫无办法,在农民失地、某人失联,跟我失号一样随便的年代,咱们以后见面就随缘吧。下面贴一下我同学写的文字,有什么用,我也不知道:

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我要对你们说:不!
两会刚结束,便遭遇强征。
 习主席的“三不”为干部治“病”,希望能加速实施至基层百姓身边。
 2016318日,强征发生,在东奔西走状告无门中度过近1个月后,至416日,第二次强征发生。施工主体为下图所示的中石化加油站。据烟台开发区国土资源局解释,我们的口粮地土地性质已从集体变为国有,已被万华集团征用。而中石化作为万华集团的随迁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有合法手续。我们未见任何征地公告,不明确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也未领取地上附作物补偿款,不同意移交土地。事发地段位于疏港西路以西,而以东便是万华集团,已完工并正常生产很长时间。对于中国石化作为万华集团随迁企业的说法,我保留意见,我不认为中国石化需要依附万华集团生存。
318日事件发生后,我报过警,施工方当场就承认是他们所为,并被带走调查,截至目前仍是在等待处理结果的一种状态。之后我找过大季家街道办事处的陈书记,在等待了近1个星期后得到了他与我面对面讲解烟台开发区地方政策的机会,然而我并不认同,之后便没了下文,电话也不接了。连续等待数日之后我诉至开发区纪委,我认为大季家街道办事处对于该事件的处理不作为,纪委张主任也多次电话与办事处沟通,开始说陈书记很忙,就连他去见有时候都得等一上午,后来又说陈书记不负责这个事情。不管是不是你具体负责,在街道办事处发生的事情,作为地方父母官,百姓找你总没错吧?然并卵。
习主席,我认为这就是一种“病”,得治。
416日,第二次强征。施工方手里有政府给的各种手续,一句话:合法。在我看来,施工方跟我一样是受害者,去年就已经因为此事停工一年,损失不必说。中石化从政府手中买地肯定是给了钱的,中石化不会差那几个钱。就算我被碾死在挖掘机的履带下,扔几桶油也就搞定了。血肉之躯终究抵不过钢铁之师。此后,大季家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推进的曲主任给我讲解开发区有关政策,主要目的让我交出土地,至于2次强征事件不归政府管,应该找施工方。曲主任之前从事法律工作,据他自己说曾经有过20年的法官生涯,讲起政策自不必说是头头是道,我听起来也是汗畅淋漓。
    那么现在来讲政策,地方法规的制定是否应该遵从国家相关政策,在两者发生冲突时是否应以国家政策为准则?我觉得这个没什么异议,不管你学法律1年或者2年,或者20年,甚至法盲都应该懂这个道理。简而言之一句话:地方政府自己说了算要国家政策干嘛使?
    但是习主席,国家政策何时能影响地方?所谓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居然被他们用到这儿了!暂且不说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省政府的批示,最起码应该让百姓了解下国家政策,有必要捂着藏着么?开发区政府如果说你就执行土政策,国家以及省政策放一边,你大声说出来也算个爷们,国家提高农民在土地出让中所占的比例,201611日起山东省已经开始执行土地新标准,一句“土地是国家的”你就把老百姓撂翻了,自古民不与官斗,你直接了当地说不给,也能让老百姓看得起你。你不给也可以,能不能将土地安置补助费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街道办事处的高主任告诉我说,安置补助费是给集体的,与失地农民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土地是集体的。社会保险需要个人出资。言之凿凿,我真想点你名。
给你贴2条省政府的政策。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
   第二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
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保险金筹集
  1.政府补贴。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所对应的政府补贴资金标准,在拟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将此次征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社保专户,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专用票据》。政府补贴在征地被批准后3个月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保险方案落实到个人账户中。
  政府补贴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单独选址项目由用地单位承担。
  2.个人和集体缴费。按照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每次征地时,个人和集体应缴纳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费,以弥补因为失去土地对基本生活的影响,体现个人和集体的养老保险责任。个人和集体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和原则上不低于政府出资部分的20%,不高于此次征地得到的土地补偿安置费,可以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中列支或抵缴。鼓励个人和集体积极缴费,多缴多得。
现在想问烟台开发区以及大季家街道办事处的各位领导,你们现在是不是又要跟我讲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的道理?我提国家政策,你提省政策,我提省政策,你提市政策,我提市政策,你提土政策,反正你是赢了,我也上不了天,横竖都是你的理。国家政策是百姓的支柱,地方法规就是压在百姓头上的一座大山。不开阻除弊,兴亡都是百姓苦!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我要大声地对你们的政策说:“不!”我认为你们损害了百姓的利益。省政府以及国家政策动了你们的奶酪,你们能否也像我一样大声地喊出来,说一个“不”字?
李总理,现在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办事处正在拆迁,采用的办法是先让农民上楼,土地还继续让农民耕种,您知道上楼种地有诸多不便,生产工具都没地放,而且回迁房离土地也远,等到把农民种地的心气磨没了,地也荒了,政府再以极低的价格回收土地,并且不必给农民交任何保险。我认为想出这种办法的是个人才,应当重用,理应为国家出谋划策,在这里十分屈才。而且这种办法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有效地化解了征用土地时的矛盾。我认为他能够在不断征用耕地的同时想出积极稳妥有效的方案来保住18亿耕地红线。李总理您曾严斥政策不出中南海,但实际要落实到地方无异于两万五千里长征。
最后问下王岐山书记,您在哪呢?中央两巡山东,什么时候能到基层啊!百姓真的已经撑不住了。地方领导几乎一致地告诉我,我还年轻,以后的路还很长。不要跟别人不一样,比我有能耐的人多的是,他们不行,你更不行。想想父母想想妻女,你耗不过政府。我首先声明我只是有表达自己的权利,老百姓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罪不至死,我只是表达我的看法,至于你们是否合法那是上级政府的事,是国家的事,谁管你们你们冲谁,你们挤我干什么,我又管不了你们,你们好歹也是一方诸侯可不能欺软怕硬啊!
其实我觉得如果你们早生几十年可以替国民政府做事,替蒋介石做说客,去说服毛主席:大家都不出头你这是何必呢?对抗政府是没什么好下场的。结果无非是在当时你们遇上硬茬了,而现在你们把我干死了。毛主席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就是那鸿毛,这条命我捐给反腐倡廉了。
最后一条横幅印刷错误,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概不负责。
手机号码就不留了,难免有些恐吓之类的,怕倒不怕,就是手机费电挺糟心的。希望社会上一些对法律精通的爱心人士对我加以指点,要不就我这水平搞不清状况就进去了。如果你们来时找不到我,差不多我就被拘留了。
   国家政策为百姓谋福利,但它却如此好看地被束之高阁,请问烟台开发区政府以及大季家街道办,谁是你们的靠山?我必须对你们说:不!。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季家街道办事处
                                          张家村村民
                                          20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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